明斯克通讯社记者在苏维埃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获悉,一名 48 岁莫洛杰奇诺居民的刑事案件已提交法院审理,他被指控犯有盗窃、流氓行为和抢劫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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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26日深夜,被告在街上的一间酒吧喝酒。 I.科洛斯。他喜欢了另一位访客的夹克和帽子,他抓住时机偷走了它们。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达230巴布亚新元。
三天后,午夜左右,被告在莫洛杰奇诺周围散步。他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福特银河,决定展示一下他醉酒后的威力和实施愤怒的能力: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,损坏了一辆价值 600 巴林的汽车的两个前轮胎。
被告的犯罪冒险并未就此结束。 5月2日凌晨,他来到家乡一家药店,向药剂师索要钱财,并威胁要割掉自己的耳朵。由于收银机里没有钱,袭击者同意七瓶山楂酊剂就够了。
随后,莫洛杰奇诺的一名居民被拘留,并根据《刑法》三条对他提起刑事诉讼。
苏维埃地区副检察官德米特里·克莱巴诺夫评论道:“被告受过高等教育,已离婚,并且没有在任何地方正式受雇。” — 他被指控犯有第 1 条第 1 款规定的罪行。 《刑法》第 205 条(“盗窃”),第 1 条第 1 部分。 《刑法》第 339 条(“流氓行为”)和第 2 条。 《刑法》第 207 条(“抢劫”)。对被告采取了拘留形式的预防措施。